信息介绍
1、注册公司的地址,即经营场地的地址,要具体真实(产权房间或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)。
2、从2005年5月1日起,在提交公司注册申请之前,必须获得房屋委员会的租赁合同备案。根据新规定,登记注册使用的场地必须为商业用途(例如:房产证上面会注明--用途:商业、写字楼、商铺)等用途,其他用途的场地不能用作公司注册(例如:住宅、仓库、旅游、停车场等)。
3、业主不得将住宅改造成经营性住房,从而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。业主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途房,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外,还应征得利益相关方的同意。
4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且属于城镇房屋,还应提交“登记附表-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表格”和当地居委会(或业主委员会)出具的有关业主同意将住所改为经营性住房的证明;非城市房屋的,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。
2、从2005年5月1日起,在提交公司注册申请之前,必须获得房屋委员会的租赁合同备案。根据新规定,登记注册使用的场地必须为商业用途(例如:房产证上面会注明--用途:商业、写字楼、商铺)等用途,其他用途的场地不能用作公司注册(例如:住宅、仓库、旅游、停车场等)。
3、业主不得将住宅改造成经营性住房,从而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。业主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途房,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外,还应征得利益相关方的同意。
4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且属于城镇房屋,还应提交“登记附表-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表格”和当地居委会(或业主委员会)出具的有关业主同意将住所改为经营性住房的证明;非城市房屋的,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女士
联系电话:18928707937
微信:18928707937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第10层01单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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